導 言
兼并重組是企業加強資源整合、實現快速發展、提高競爭力的有效措施,是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的重要舉措,對維護我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具有重要意義。財政部、稅務總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強化企業兼并重組主體作用,出臺實施了一系列針對性強、覆蓋面廣的稅收優惠政策舉措,形成了涵蓋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多稅種,覆蓋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企業合并、企業分立、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等各兼并重組類型的稅收政策體系,對降低企業兼并重組稅收負擔水平、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我國企業兼并重組步伐不斷加快,跨地區、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數量和交易金額不斷增加。但企業兼并重組類型復雜,涉及的利益關聯方較多,資產和股權劃轉的稅務處理要求較為細致,部分地區和企業反映分門別類、靈活運用政策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為引導企業正確適用兼并重組稅收政策,降低企業稅收遵從成本,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等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編寫了《企業兼并重組主要稅收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對現行有效的支持企業兼并重組主要稅收優惠政策和稅收征管文件進行了梳理,并按照企業兼并重組的類型,分門別類明確了適用主體、適用情形、政策內容、執行要求及政策依據等內容,還一并附有具體稅收政策文件和征管文件匯編,力求為納稅人提供簡明易行、獲得感強的操作指南。為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相關政策,請各級財稅部門進一步做好宣傳培訓和政策解讀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確保政策切實落實到位,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需要說明的是,《指引》旨在方便納稅人更好的知悉、理解和查詢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和征管規定,不是稅收執法或申請享受政策的依據,政策執行請以正式文件為準。相關政策和規定如有更新,請以最新政策和規定為準。
一、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 財稅〔2009〕60號(清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2號(特殊性稅務處理) 財稅〔2014〕109號(50%及劃轉) 財稅〔2014〕116號(非貨幣性資產投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8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4號(全民所有制改制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源泉扣繳)
二、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整體轉讓)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6號(多次轉讓)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
三、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