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住房無償贈送給子女,都會涉及哪些稅收問題?
日期:2024-07-15 09:23:47 人氣:34
父母名下有兩套住房,他們的兒子已成年,現在他們想將其中一套住房無償贈送給兒子。父母和兒子之間涉及哪些稅收問題?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三十六)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父母將住房無償贈與子女,對贈與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受贈方也不征個人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一條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四條規定,細則所稱的“贈與”是指如下情況:
(一)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父母將住房無償贈與子女,需要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第六條規定,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條規定,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子女取得受贈住房,需要繳納契稅,由稅務機關參照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子女取得受贈住房需要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和稅率同轉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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