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確定稅率分別為11%、11%、6%、6%。
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意味著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全部改征增值稅。據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就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答記者問顯示,這些四個試點行業涉及納稅人近1000萬戶,是前期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總戶數的近1.7倍;年營業稅規模約1.9萬億,占原營業稅總收入的比例約80%。
據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預測,2016年,已納入“營改增”的行業減稅規模估計有2000億,金融業、房地產和建筑業、生活服務業等行業納入后,減稅規模或接近4000億,由此得出2016年“營改增”減稅總規模接近6000億。
此外,此次營改增首次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無論是制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
目前,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正抓緊起草全面推進營改增試點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辦法,將于近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