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0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131號建議的答復
趙子銥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擴大納稅信用等級評價結果應用范疇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認真研究您的建議,所提的四方面建議對于完善納稅信用管理,推動納稅信用進一步融入社會信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和治理機制具有積極意義。稅務部門將有序推進相關工作。
一、關于統一完善評價標準的建議
2014年以來,稅務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先后印發《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持續健全納稅信用管理制度機制,形成了涵蓋信息采集、級別評價、結果應用、異議處理、信用修復等“全環節”的納稅信用制度框架。截至2025年4月,稅務部門已連續11年開展納稅信用評價,評價范圍已基本覆蓋全部企業納稅人,評價標準、評價流程全國統一,評價結果全國互認。
2025年5月,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等要求,稅務總局印發《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進一步拓展信用評價范圍,明確自2025年7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及其他類型經營主體可自愿申請參評。同時,依法依規將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等未依法辦理匯算清繳等情形,關聯納入企業納稅信用評價,實現相關責任人員與其關聯的經營主體之間的信用聯動,引導促進自然人提升誠信納稅意識。
二、關于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的建議
按照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等工作要求,稅務總局通過聯合發文、簽訂備忘錄等形式,與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建立常態化數據共享機制。一方面,及時獲取經營主體注冊登記、吊銷、年報和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等數據,用于完善納稅信用評價;另一方面,定期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A級納稅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等數據,供相關部門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三、關于拓寬評價結果應用領域的建議
稅務部門積極推動納稅信用與其他社會信用聯動管理,除聯合29部門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依法依規對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外,還推動相關部門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評選、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選舉、企業上市申請等活動中,把納稅信用狀況作為重要考量因素綜合利用。特別是2015年以來,稅務部門聯合金融監管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全國范圍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將納稅信用轉化為融資信用,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據統計,2024年全國小微企業通過“銀稅互動”獲得銀行貸款745.36萬筆,貸款金額3.06萬億元,同比增長7.75%。
四、關于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建議
稅務部門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原則,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經營主體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為守信企業提供更多便利或優惠,對失信企業依法依規予以限制。目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已融入稅收宣傳輔導、發票領用、出口退稅、即征即退、留抵退稅、日常辦稅、風險應對、稅務稽查以及稅務注銷等各方面。納稅人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將自動關聯其納稅信用級別,適用不同的辦理要求。與此同時,稅務總局定期向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推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并在“信用中國”網站進行公布,供參與聯合懲戒部門在土地供應、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政府采購、銀行授信、政策性資金投放等方面依法依規采取懲戒措施。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按照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統一部署,持續完善稅務領域信用建設,依法依規推進納稅信用信息共享、拓展納稅信用應用場景及自然人納稅信用建設等工作,推動納稅信用更好融入社會信用,促進全社會信用意識整體提升。
感謝您對稅收工作的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附件:代表建議辦理和答復征求意見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25年6月20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967號建議的答復
王亮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納稅信用深度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真研究您的建議,所提的三方面建議對于完善納稅信用管理,推動納稅信用進一步融入社會信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和治理機制具有積極意義。稅務部門將有序推進相關工作。
一、關于充分共享納稅信用信息的建議
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提出要大力推進信用監管信息公開公示,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集中公示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推動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和行政監督檢查等其他行政行為信息上網公開。
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作為行政行為信息,稅務部門按照分級分類原則,依法有序公開。一是為納稅人提供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的自我查詢服務。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渠道查詢自身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下載納稅信用評價信息。二是作為守信激勵舉措,在“信用中國”和稅務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名單。三是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以及與相關部門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備忘錄、協議等規定,逐步開放B、M、C、D級名單及相關信息。如稅務部門通過“銀稅互動”工作機制,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A-D級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精準畫像,幫助守信企業獲得銀行融資服務,緩解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二、關于強化納稅信用結果應用的建議
202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明確提出了要構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勵政策環境,為守信主體在公共服務中提供便利和優惠。同時,明確了被列入包括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內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懲戒措施,要求有關方面在申請政府資金、享受稅收優惠、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股票債券發行、評先評優、公務員錄用遴選調任聘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止。上述規定有效提升了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的文件層級。
目前,在稅務部門內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已融入稅收宣傳輔導、發票領用、出口退稅、即征即退、留抵退稅、日常辦稅、風險應對、稅務稽查以及稅務注銷等各方面。納稅人在辦理相關涉稅業務時,將自動關聯其納稅信用級別,適用不同的辦理要求。在稅務系統外部,稅務總局按月向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推送A級納稅人信息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在“信用中國”網站公布,供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激勵與懲戒。同時,A級納稅人占比情況也納入了城市信用監測,鼓勵形成誠信經營市場氛圍。
三、關于拓展納稅信用評價范圍的建議
《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提出要構建覆蓋各類主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包括有序推進自然人信用建設,依法依規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記錄,加快推進法律、金融、會計、審計、醫療、教育、家政、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平臺經濟等領域從業人員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人員等重點職業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等。
近年來,稅務部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基調,持續擴大納稅信用評價范圍,目前已覆蓋全部企業納稅人。同時,貫徹落實《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要求,認真研究并積極探索自然人納稅信用管理機制,稅務總局于2025年5月發布《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依法依規將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等未依法辦理匯算清繳等情形,關聯納入企業納稅信用評價,實現相關責任人員與其關聯的經營主體之間的信用聯動,引導促進自然人提升誠信納稅意識。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一部署,依法依規推進納稅信用信息共享公示、擴大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及自然人納稅信用建設等工作,推動納稅信用更好融入社會信用,并在公共領域和市場交易活動中發揮更大作用,助力全社會信用意識整體提升。
感謝您對稅收工作的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附件:代表建議辦理和答復征求意見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