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要求京津冀稅務部門簡化納稅人跨省(市)遷移手續。通知要求,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內(含所得稅年度申報),提出辦理遷移的,在完成當期全部申報并結清已申報稅款后,不需要經過清算,可以辦理有關遷移手續。納稅人在原主管稅務機關注銷其稅務登記或開具《清稅證明》后,30日內向遷入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要求京津冀稅務部門簡化納稅人跨省(市)遷移手續。通知要求,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內(含所得稅年度申報),提出辦理遷移的,在完成當期全部申報并結清已申報稅款后,不需要經過清算,可以辦理有關遷移手續。納稅人在原主管稅務機關注銷其稅務登記或開具《清稅證明》后,30日內向遷入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