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5年第3號
根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38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對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省級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繼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12月22日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5年第3號
根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38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對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省級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繼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12月22日